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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医疗器械检测中心EMC实验室厂房方案及施工图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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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2024-07-08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合肥医疗器械检测中心EMC实验室厂房方案及施工图设计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高新区经发局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合肥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中心EMC实验室厂房项目备案表,2406-340161-04-01-899538

1.4 招标人:合肥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合肥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医疗器械检测中心EMC实验室厂房方案及施工图设计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AGGBZ00091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AGGBZ00091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与孔雀台路交口西南角生物医药产业基地一期项目内

2.6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单层厂房,包含EMC实验室及相关附属设施(本次建设不含实验设备采购)。

2.7 项目投资估算:4000.0万元

2.8 设计服务期限: 自项目开始设计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具体以发包人要求为准。服务周期必须满足实际施工要求。

2.9 招标范围:主要扩建1栋专用高端医疗及器械检验检测的EMC实验室厂房(含电磁兼容性实验室)、1栋GMP厂房(主要用于医疗器械组装)及其相关配电附属设施,总建筑面积约1800平方米。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勘察、测绘等所有专项设计,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96.7万元

2.13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1)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2)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工业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公共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 。

3.1.5 投标人财务要求:  / 。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7月04日 至2024年07月25日09: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5311175。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7月25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平均)。(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25日09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 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760号创新公寓C座2层2楼3号开标室
     ☑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合肥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

邮 编:230000

联系人:吴工

电 话:0551-65326883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高新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760号

邮 编:230000

联系人:陈工

电 话:0551-65311175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9980000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860号

电    话:0551-65321351

12.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徽商银行
    户名: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225016014481000002000949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合肥高新开发区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