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宣传表彰在合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杰出妇女典型,充分展示合肥女性“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风貌,激励全市广大妇女立足本职、开拓进取,以新的姿态、新的业绩、新的创造、新的奉献迎接合肥市妇女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党的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召开,在促进合肥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新跨越进十强”的伟大进程中作出更大的贡献,中共合肥市委组织部、中共合肥市委宣传部、合肥市妇女联合会决定联合开展第三届“合肥十大女杰”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合肥市户籍、年满18周岁以上的女性公民;
2、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树立和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
3、自强不息、艰苦奋斗、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在我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或在所在行业中有影响、知名度较高、事迹突出的行业领军人物;
4、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和较高的社会美誉度,为推动社会文明建设、时代发展做出杰出贡献;
5、曾当选过历届“合肥十大女杰”者,不参加本次评选。
二、评选机构
1、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妇联将联合成立第三届“合肥十大女杰”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妇联宣传部;同时成立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妇联相关人员组成的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12个县(市)区、开发区分别成立第三届“合肥十大女杰”推荐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推委会);
2、市直机关妇工委、市妇联团体会员为第三届“合肥十大女杰”推荐单位;
3、第三届“合肥十大女杰”的评选工作由组委会、评委会和推委会(推荐单位)共同完成。
三、评选程序
第三届“合肥十大女杰”评选活动分为推荐候选人、初评候选人、候选人公示、评委会评选4个阶段。
(一)推荐候选人(
以组织推荐、群众推荐、个人自荐三种方式产生推荐候选人,推荐截止时间为
1、组织推荐:各推委会(推荐单位)根据评选条件,向组委会推荐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的杰出女性。
2、群众推荐、个人自荐:群众可以通过网络推荐,通过各推委会推荐到组委会,也可以直接向组委会推荐人选。
各地在推荐人选时,要充分考虑界别、行业、民族、城乡等方面的代表性。同时,为扩大荐才视野和行业范围,优化女杰的年龄结构和界别特点,保证评选活动优中选优,市组委会办公室将根据需要,商请有关部门推荐候选人。
各地推委会或相关部门推荐的候选人,在上报前要进行资格和条件审核,出具意见,提交组委会审议。
(二)初评候选人(
按照评选条件和标准,组委会办公室对推荐人选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或委托候选人所在地审核,初评出20位候选人。
(三)候选人公示(
组委会办公室将通过合肥晚报、合肥妇联网等新闻媒体公示20名正式候选人事迹,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候选人事迹公布15天内,如有群众举报,组委会办公室将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和处理意见提交组委会。对于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人,组委会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四)评委会评选(2012年10月中旬)
召开评委会会议,对候选人进行投票评选,确定第三届“合肥十大女杰”人选。
四、奖励方式
1、对评选出的10名当选人授予第三届“合肥十大女杰”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同时授予合肥市“三八红旗手”标兵称号。
2、对其他10名正式候选人授予第三届“合肥十大女杰”提名奖,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同时授予合肥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3、在2012年第四季度召开的合肥市妇女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上,隆重表彰第三届“合肥十大女杰”。
五、评选要求
1、广泛宣传。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发动社会各界和群众广泛参与,在主要媒体发布公告,公布评选标准、推荐办法以及接受群众推荐的专用电子邮箱和收信地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组织和接受群众推荐候选人的工作。
2、精心组织。评选要与本地区、本系统已经开展的评选活动相结合,在符合推荐条件的基础上,注意时代特征,突出个人业绩和群众公认度,注意向基层一线倾斜,发现和推荐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最具代表性、先进性、示范性的杰出女性。
3、严格把关。推荐单位要对拟推荐人选进行考察,听取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推荐党政干部要听取其同级组织、纪检、计生工作等部门的意见,推荐企业经营者(法人代表)要有税务部门的相关证明。
六、材料报送
1、被推荐人需提供含500字事迹简介的候选人推荐登记表(见附件)和3000字事迹材料各一式3份,均用A4纸打印,首页左上角标注第三届“合肥十大女杰”推荐材料,同时报电子版;
2、被推荐人近期两寸彩色标准照片5张(同时交电子版),5寸彩色工作、生活照片各1张,如有个人资料光盘可同时提供;
3、被推荐人的身份证和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奖项、证书、证件的复印件;
4、被推荐人选是企业经营者(法人代表)的,须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利税指标证明;
5、被推荐人的推荐登记表、3000字事迹材料均由被推荐人所在工作单位、所在行业的上级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所属妇联审核盖章;
6、各推荐单位于
附件:第三届“合肥十大女杰”候选人推荐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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