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文明委成员单位,各村居,各学校,各文明单位: 现将合肥市文明委《关于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做好网络新媒体技术应用工作的通知》(合文明办〔2015〕1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级各部门按照文件要求,积极做好“好活法”手机客户端、“合肥文明网”微博和“文明合肥”微信等新媒体推广使用工作。 1、区文明委成员单位,各村居,各学校,各文明单位班子成员要带头订阅(下载、关注)使用的同时,各社区服务中心以及村居所有在编人员均要订阅“合肥文明网”微博和“文明合肥”微信(订阅方法见附件),同时在辖区内宣传推广。各社区服务中心要督促辖区文明单位订阅“合肥文明网”微博和“文明合肥”微信,订阅比例为在职人员的50%以上,同时各文明单位要求3至5名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必须下载使用“好活法”手机客户端。 2、文明单位的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文明单位志愿者群151956829)配合合肥文明网转发每天的微博任务。关注“文明合肥”微信的粉丝,每天要阅读微信推送的内容,并对好的文章进行点赞转载和互动。 3、建立微博信息员队伍。各成员单位、各学校、各村居、各文明单位在上报宣传信息的同时,将活动预告或者便民举措等内容编成微博形式(140字以内)上报合肥文明网。 4、各文明单位每年度至少配合合肥文明网完成一次主题微视拍摄工作。 5、各级各单位大型活动现场要宣传“文明合肥”微信,让现场人员扫描二维码关注。 6、各社区服务中心要将所辖村居、文明单位关注“合肥文明网”微博和“文明合肥”微信名单(见附件),填写好后于7月13日下午4点前报送至66608436@qq.com,联系人:刘浩 联系方式:65869554。 以上工作均采取抽查方式,抽查结果在市属媒体上给予通报列入年终文明创建绩效考核,并报工委管委会领导。 二维码及附件:关于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做好网络新媒体技术应用工作的通知 合肥高新区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