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肥高新区管委会单位内部采购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合肥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自行采购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我司就“高新股份办公楼物业服务单位”项目采取价格比选(有效最低价)方式自行采购。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高新股份办公楼物业服务单位
采购方式:价格比选(有效最低价)
拟确定的供应商:龙城城市运营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259608.3元
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项目负责人: 任云东
联系电话: 0551-65326558
地址: 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H2楼
邮编:230088
如果参加评选的供应商认为上述评审结果使自身的权益受到了损害,可以在评审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司提出质疑。质疑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如公示期内无有效质疑,本评审结果为有效,特此公告。
2024年12月20日
合肥高新股份有限公司